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钦州市政府被指责未及时补偿,法院下令六个月内执行

2026-09-19

钦州市政府因收回拍卖土地而未能及时给予补偿的案件有了新进展。广西高院于2026年9月14日发布终审判决,要求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,进行相关土地使用权和补偿的行政处理,钦州市政府也需在相同期限内履行审批职责。法院强调,为了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,相关部门需及时履行法定职责,给予合法合理的补偿。

此项目位于钦州港附近,自2007年孙福(化名)创立红树林公司并通过竞标获得土地使用权后,因规划变更于2008年停工。尽管经历了多轮沟通和程序,至2012年钦州市政府决策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,估算总额为2.48亿元,但该方案未能通过,导致了长达17年的补偿僵局。

红树林公司在无果后于2018年提起诉讼,虽然曾多次尝试与政府沟通,但进展缓慢。2020年,最高法院裁定该案为行政诉讼受理范围。经过多次审理和上诉,最终确认钦州市政府和自然资源局对土地收回与补偿的责任,要求在六个月内作出决策,避免行政诉讼过程的无效循环。 球友会登录